查看: 106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亲属之间股权平价转让,虽属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这里的亲属包括哪些?

[复制链接]

65

主题

110

帖子

36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6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1-6-7 14:2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属之间股权平价转让,虽属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这里的亲属包括哪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5

主题

110

帖子

36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6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1-6-7 14:22:41 | 只看该作者
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812

帖子

4159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159
板凳
发表于 2021-6-7 20:41:10 | 只看该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