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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省迁移至北京,迁移之前企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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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2 23:3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外省迁移至北京,迁移之前企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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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8-13 10:02:49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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