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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后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能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正申报或者补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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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2 23:4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纳税人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后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能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正申报或者补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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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2:10:3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我们刚被税务局打电话指导,不用修改申报表,直接补提在当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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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3 12:29:55 | 只看该作者
王晋 发表于 2021-8-13 12:10
可以,我们刚被税务局打电话指导,不用修改申报表,直接补提在当月即可

对的,有文件的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因此,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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