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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约定但尚未发货的产品发生了盗窃,火灾、损坏、遗失等管理问题,那么商品的损失由谁承担?
1、如果由买方承担,那么存货应该出库确认收入,实地经营需要与其他存货分开摆放,存货所有权不属于卖方。
2、如果由卖方承担,那么就不应确认收入,所以存货也不会对不上。
最后请问,隔日发货,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么?
PS,收入确认原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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