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小燕儿 于 2021-7-22 14:41 编辑
不可以!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六条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上面的答复可以简单地总结为一句话: 银行应当开;单位应当要。 其实很好理解,银行也是企业,银行提供的服务也是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当然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作为服务的购买方,企业也必须凭发票进行税前扣除。 而对于这种应当取得发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后果当然应该由企业自己买单了! 目前银行不给开发票大部分原因是嫌麻烦!
另外,微信、支付宝、以及其他类似的平台对应的手续费都需要相关的平台给开发票。 同时还要注意,银行开户手续费,一般纳税人要求银行开专票,是可以抵扣的。但是银行贷款利息、贷款手续费对应的专票是无法进项抵扣的,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四类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①贷款服务: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②餐饮服务③居民日常服务④娱乐服务
细心的小伙伴会问: 但我们收到银行的利息,银行需要给我开发票,那我从银行取得利息,是不是也得给银行开发票呀? 答案: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2的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所以,发票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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